1.專利
填寫說明:
- 申請國內發明專利之教師,請填寫專利申請表1至專利申請表5,同時請專利事務所填寫專利委辦案件查檢表。
- 申請國外發明專利之教師,須完成國內專利申請後,再填寫專利申請表1至專利申請表6,同時請專利事務所填寫專利委辦案件查檢表。
- 如有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請於完成發明時填具本校非職務發明之申請表,向研發處提出申請審查。
- 前述申請表件請於填寫並簽章後,將紙本1份送 研究發展處 顏嘉德先生,並煩請同時將表件之電子檔案寄至ttc@mail.npust.edu.tw信箱,謝謝。
- 專利申請補助方式及專利維護原則說明:說明下載
- 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研究發展處 顏嘉德先生(分機6282)
- 專利申請相關表件
- 下載
3.技術移轉
填寫說明:
- 申請技術移轉之發明人,請填寫發明人申請表1至發明人申請表3,並請確實填寫本技術係何項補助計畫衍生成果補助單位,以利代繳科發基金。
- 廠商對本校某項技術有承接移轉之意願,請填寫廠商申請表1至廠商申請表2。
- 廠商投件後,本校技術移轉之發明人,請填寫發明人表4(如有多個發明人,須分別填寫),自主申明與欲技術移轉廠商之關係。
- 申請表件填寫並簽章後,將紙本逕送研發處顏嬿玲小姐,並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信箱:ip@mail.npust.edu.tw
-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研發處顏嬿玲小姐,08-7703202轉6281
- 校名使用相關表件
- 下載
4.校名使用
填寫說明:
- 欲申請本校校名之廠商,請填寫校名使用申請書
- 欲使用本校校名之廠商,須與本校有合作關係或經技術移轉,且聲譽良好者。申請前請先詳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研發成果使用校名與標誌管理要點廠商申請使用本校校名經本校「智慧財產權諮詢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校名使用同意書」由本校研發處發給後,始能正式使用本校校名。
- 校名使用相關表件
- 下載
5.調閱機密性資料
填寫說明:
- 欲調閱機密性資料者須先填寫「調閱機密性資料申請書」並送至研發處技轉中心辦理。
- 技轉資料:請註明申請年度(期間)、簽約案件績效或實收技轉金績效等。
- 專利資料:請註明申請年度(期間)及專利狀態(含提申、答辯、維護中等)。
-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研發處技轉中心顏嬿玲小姐 (分機6281)、顏嘉德先生 (分機6282)
- 調閱機密性資料相關表件
- 下載